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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才補貼政策

1,住房補貼:博士、碩士研究生有相應的住房補貼,還有租房補貼。

2、引進獎勵:對於博士生,每年給予人才津貼,高校畢業生就業每年給予就業津貼3000-1萬元,不超過3年。

3.培養支持:如果妳獲得獎勵,妳將獲得相應級別的獎金。

4.創業扶持:經評審認定為A、B、C級並落戶的高層次人才,分別獲得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啟動資金;畢業後或者在校也可以享受創業扶持。

住房補貼:

1.新引進來曲工作的大學生,給予壹定面積的住房補貼,其中:博士研究生60平方米(約1萬元);

2.“雙壹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給予30平方米(約50萬元)購房補貼;

3.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專業急需的“雙壹流”高校畢業生,給予15平方米(約25萬元)的住房補貼。

4.對教師、博士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碩士生,按同級人才住房補貼標準的120%執行;引進衛生系統急需專業的本科生,可參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住房補貼標準執行。

5.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按照最高2倍、最低1.4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新引進的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可申請租住面積為50-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優惠。

7.對尚未購房、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研究生,急需專業“雙壹流”高校畢業生在曲就業的,每年按當地政府當年公布的年度最低月工資總額的60%給予租房補貼,連續三年。

介紹獎勵

1.在曲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給予2萬元的人才津貼。

2.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簽訂勞動合同1年及以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及以上,每年給予3000-1萬元的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3.鼓勵大學生在曲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大學生到事業單位實習的,所在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生活補助。

4.畢業學年內,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養畢業生,給予3000元求職創業補貼。

5、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吸納大學生實習的,給予大學生實習基地實習補貼每人每月800-15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培養支持

1,特聘教授,省部級專家,攢錢學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或同級其他獎項獲得者,壹次性獎勵1萬元。

2.入選衢州市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5萬元和2萬元。

3.入選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壹、二、三級的,三年內分別給予總額為5萬元、2.5萬元、1萬元的獎勵。

4、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每人每年享受人才津貼2萬元。

5.獲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並在我市重點行業企業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享受每人每年654.38+0萬元的人才津貼。

6.取得高級技師、技師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在企事業單位緊缺職業(工種)壹線對口崗位工作的,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5000元的人才津貼。

創業支持

1.高層次人才來衢實施高新技術創新項目,經評審認定為A類、B類、C類並落戶衢州的,分別給予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項目啟動費。產業化效益顯著或兩年內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的,經評估,B類、C類可提升壹級;五年內(生物制藥企業可適當延長),按地方綜合貢獻最高給予400萬元獎勵。

2、在校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畢業5年內,可享受以下創業扶持:

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實行全額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首次租用經營場地創業的,給予經營場地租金每年最高5000元的補貼,給予壹次性不超過5000元的社保補貼;

興辦養老、家政服務、現代農業企業的,連續三年給予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第壹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其他行業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實施“人才貸款”服務,為高層次人才提供3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低息信用貸款。

法律依據: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申報2021年度人才津貼和獎勵的通知

市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

為全力打造四省邊緣科技創新和人才高地,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創新體制機制加快人才集聚的實施意見》(發[2016]23號)和《關於構建更好人才生態推動衢州大發展、快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2020]7號)精神,現申報20265438,

第壹,申報對象

申請對象必須是衢州市本級企事業單位和人才飛地培養或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且仍在職。具體為人才[2017]10號和發[2021]3號文規定的各類對象(市教育局、市衛健委、衢州學院、衢州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單位特殊政策人才由各系統單位審核兌現)

二。申報項目(具體申報對象、標準及所需材料見附件1)

該政策的實施涉及人才津貼、壹次性獎勵、住房補貼、安置補貼及住房補貼、實習補貼、租房補貼、技師(高級技師)人才津貼、新時期浙江各級能工巧匠項目扶持資金等八項人才政策。

第三,申報程序

(1)年度考核。為持續有效激發和釋放高層次人才幹事創業活力,發揮師徒作用,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申請人才津貼績效考核制度,重點考核政治表現、工作實績、重大貢獻、違紀違法等情況。,並對是否發放津貼提出意見。年度考核不合格、受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取消人才津貼和人才獎勵資格。

(2)完善信息。申請人登錄浙辦APP,通過“浙江人才管家”申請“衢州人才代碼”,在“保單兌付”服務中完善個人社保卡賬戶等信息,可在線查詢個人兌付記錄。

(三)提出申請。5-8月,各用人單位6月11-20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後,選擇相應申報項目,填報本單位人才獎勵信息,上傳相應證明材料(詳見附件4)。申報完成後,提交主管部門審核。沒有明確主管部門的,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4)

(4)資格審查。20日前,主管部門負責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用人單位可在網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審核未通過,仍在申報期內的可再次提交(11-20),未在申報期內提交並通過的,可於下月11-20再次提交。

(五)名單公示。核準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5天。公示後無異議的,確定最終名單。

(六)獎勵發放。公示無異議的,當月發放給用人單位或個人的社會保障卡(需開通金融功能)。

四。相關要求

(壹)當年取得相關資格和榮譽的各類人才,從次年開始享受相應的人才津貼。涉及人才津貼重復、重疊的,按照“優惠、優先、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同類項目獲得上級獎勵的,給予差額獎勵。引進人才應按引進後的實際工作時間(按月計算)申報人才津貼。

(二)對已調任或選調為公務員的人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批準新納入管理的人員,從調任、選調或參加公開報名的當月起,除社工、助理社工壹次性獎勵外,不再享受其他人才津貼和人才獎勵。

(三)申請人以隱瞞事實、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人才津貼和壹次性獎勵的。,壹經查實,其不良行為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並依法追繳其收入,追究其法律責任。不再享受衢州市政府各項優惠政策的,將其行為通報給工作單位監察部門,由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用人單位出具虛假證明、隱瞞真實情況,或審核時把關不嚴不履行責任,或挪用、截留、侵占人才補貼的,壹經查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取消企事業單位享受人才優惠政策資格。

(五)人才津貼獎勵的申報和發放是加快打造四省邊緣科技創新和人才高地,充分激發人才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重要舉措。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力度,安排專人負責,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都要上報,確保不出現多收、少收、冒名、漏報的情況。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趙誌新城分局聯系人:鄭子芳、林深,聯系電話:0570-3855748。

衢州智造新城管委會聯系人:陳嘉,聯系電話:0570-3851728,3838969。

衢州智慧新城管委會聯系人:張_,聯系電話:0570-2971013。

人才津貼及壹次性獎勵聯系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特殊技術處許婧、余啟川,聯系電話:0570-3081769、3082312。

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安家補貼、實習補貼、租房補貼聯系人:市人力社保局人才處黃易、應珊珊,聯系電話:0570-3086617、3089338。

技師(高級技師)人員津貼聯系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建處柴磊、張蘭,聯系電話:0570-3086902、3081525。

重點行業企業認定聯系人:工業領域企業,市經信局胡周迪,電話:0570-8758639;數字經濟企業,市大數據局藍小康,電話:0570-308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