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車管所提出申請:
1.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
2.居住在暫住地的申請人可以在暫住地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裝警察)在其居住地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如何報名參加駕考?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可以通過駕校報名。如果沒有報駕校,想自己報名考試,可以去車管所報名。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需要的材料是: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外地人,需要暫住證復印件;
2.申請人需提供證書壹寸免冠照片,通過後可作為證書使用。壹般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流程是先填寫考核表,進行體檢。車管所受理考試後,申請人繳費,過了考試時間再去考試。合格後,由車管所出具證明。
無法申請駕照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器質性心臟病、癲癇、梅尼埃病、眩暈、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2.對舊食品、註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的;
4.交通肇事逃逸後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
5.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要向長期居住的車管所申請。在暫住地居住超過1年的,可以向暫住地車管所提出申請。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身體條件:
(壹)申領大型客車、貨車、無軌電車駕駛證,身高不低於155厘米,申領其他車輛駕駛證,身高不低於150厘米;
(二)雙眼視力不低於標準視力表0.7或對數視力表4.9(允許矯正);
(3)無紅綠色盲;
(4)耳朵距離音叉50厘米時可分辨聲源方向;
(5)四肢、軀幹、頸部運動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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