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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補貼幾月份發?

南京租房補貼在申請獲批當月計算發放,按月、按季發放。

第壹季度(65438+10月-3月),補貼發放期為4月底至5月底。

第二季度(4-6月),補貼發放期為7月底至8月底。

第三季度(7-9月)補貼發放周期:65438+10月底-165438+10月底。

第四季度(65438+10月-65438+2月)補貼發放期:10月底-次年2月底。

南京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全日制專科學校畢業(含出國留學)並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含港澳臺畢業生),全日制職業院校畢業並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畢業後兩年內在南京市各類企業(含寧埠、省屬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除外),或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南京市參加失業保險。

3.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中唯壹有父母的住房)和租房。

住房補貼發放給誰?

1.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即把單位原來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期(如按月)或壹次性發放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通過購買或租賃的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住房補貼對象為職工,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規定面積標準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租住公房的職工,自願退出租住的住房後,可享受住房補貼。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住房補貼辦法和住房面積標準,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補貼發放失敗可能有幾個原因:

1.申請人的社保卡沒有及時去銀行開通金融功能。

2.申請人更改了社會保障卡號,但系統不識別新的卡號。

3.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請的社保卡還沒有激活。

4.申請人的社保卡是江蘇省卡,不是南京社保卡,也不是江蘇省(南京)壹卡通,無法識別卡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