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務杠桿程度等於普通股每股收益/息稅前收益的變化率等於基期息稅前收益/(基期息稅前收益與基期利息)。對於同時擁有銀行貸款和融資租賃並發行優先股的企業,財務杠桿程度可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程度=息稅前盈利/息稅前盈利-利息-融資租賃存款-(優先股股息/1-所得稅率)。
3.綜合杠桿系數等於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化率/產銷業務量變化率或:綜合杠桿系數等於經營杠桿系數乘以財務杠桿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