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壹、租戶會計處理規定
1.在經營租賃中,承租人出租資產以滿足經營的臨時需要,不涉及主要資產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轉移,也不具有購買租賃資產的特殊權利。因此,承租方租賃的資產不能作為企業資產入賬,也沒有折扣,只需要按期支付租金。
2.壹般情況下,支付的租金應在租賃期內均衡計入費用。
二。出租人會計處理規定
1.用於經營租賃的資產應當與自用固定資產分開核算。
2.租入固定資產的折舊費和維修費,按照自用固定資產折舊和修理的會計方法處理。
3.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折舊應當單獨核算,但經營租賃資產的修理費應當在“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