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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深圳租商鋪辦理租賃合同需要交哪些費用?

出租非住房(商店、辦公室等)的個人。)應繳納下列稅款:

1.房產稅: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2.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的稅目和稅率)。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乘以城建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檔稅率),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地方教育費附加為2%。

4.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二十壹條)。

5.印花稅:按房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應加蓋1元的印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