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理時效不是法定的,但是交通事故賠償的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
二、發生交通事故怎麽辦?
(1)趕緊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後,現場作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二)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車輛損失鑒定;
(3)雙方* * *到交警分局事故大隊,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原件及復印件,記下事故;
(四)責任方賠償損失,非責任方將事故維修費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任方離開的,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進行處罰;
(6)交警部門向責任方出具有效證明,責任方根據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9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壹致時的侵權責任。
因租賃、借用導致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1)醫療費用
醫療費用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造成壹定的人身傷害,需要就醫恢復健康,醫院對交通事故創傷進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
(2)殘疾補償
傷殘賠償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其未來生活能力,而且影響其獲得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他的生活,需要給他生活補助,相關責任人會按照壹定的標準補償這筆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民法典生效日期為202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