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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二、近照;三、還應提供以下材料之壹:(壹)合法穩定就業,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或者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三)繼續學習的,提供學生證或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1近期免冠1寸照片,以及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居住、職業或者就讀等證明材料。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居住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十九條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且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代為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