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壹個朋友,他房東的兒子從外地回來,想收回房子。我朋友不想搬,但是還沒簽合同。如果打官司他會贏嗎?

壹個朋友,他房東的兒子從外地回來,想收回房子。我朋友不想搬,但是還沒簽合同。如果打官司他會贏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確定。

以上意思是租期無限期!那麽根據《合同法》的以下條款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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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面的法律,妳是打不贏官司的!但是如果房東的兒子要收回房子,要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妳的朋友們!

回答完畢,望采納!

徒手,自己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