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續要求每天壹個電話或者n個電話(當然也可以由采購部和會計部完成);
2.在下壹次購買該供應商的貨物後,直到兩批貨物的發票同時到達時才付款(新帳和舊帳壹起算);
3.如果真的想來,需要普通發票;
4.如果開不出普通發票,可以通過律師告他(萬不得已,商人不喜歡為雞毛蒜皮的事打官司)或者弄張假票沖抵。只是希望稅務局的人不要查這張票(假票太多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