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在加拿大租房需要註意什麽?

在加拿大租房需要註意什麽?

在溫哥華、多倫多等加拿大城市,房價居高不下,租房成為經濟條件壹般的人最現實的方式。

總的來說,這裏的租房環境不錯,價格適中,大部分房東都比較講道理。但是有些做法很黑心,有的樓主笑裏藏刀。表面上看,壹切都安排得有條不紊,實則暗藏殺機。

在加拿大租房,遇到以下情況或者這些不合理的要求,壹定要小心。

1.租金罰款過高。

如果走正規的租房流程,壹般都是簽壹年的租房合同。根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租房協議,如果租客選擇提前解約,壹般會支付1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然而在加拿大,卻發生了這樣壹個案例:壹個房東把房子租給了壹對新移民夫婦,這對夫婦英語能力較弱,對租房的法律法規也不熟悉。合同簽的是1年,但是夫妻倆提出三個月後要搬家,於是問違約金要多少。

結果房東告訴這對夫婦:根據租房法,妳要賠償剩余的所有房租作為違約金,也就是9個月的房租!這讓夫妻倆傻了眼,反復僵持後,只好通過律師解決問題。問題解決了,但是壹大筆訴訟費的花費還是讓他們叫苦不叠。

所以,如果不是不得已,租房上盡量不要毀約。但是,即使違約,最多只需要支付1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不要接受那些不合理的要求。

2.促成合同的簽署

很多新移民或者留學生都會面臨這樣的情況:他們不確定自己會在這裏生活多久,甚至不確定自己會在這個城市生活多久。但有些房東在租房時會告知租客:合同最短只能是1年,不能更短。

這樣壹來,陌生人就會認為這裏的法律規定租房是從1年開始,所以要簽合同。幾個月後因不可抗拒因素搬家時,我只能承認自己運氣不好,交了違約金。

壹般來說,在加拿大租房從三個月開始,有些情況下可以租的更短。總之不要相信所謂的“最短租期壹年”。

3.租房廣告言過其實。

新移民或者留學生初到加拿大,往往不知道如何區分這裏的房型。比如什麽是半地下室?後巷的房子又是什麽?所以他們很容易被網絡廣告欺騙。

比如有的廣告說:出租別墅壹樓,壹室壹廳,獨立出入。當租客決定出租,去看房子的時候,發現所謂的壹樓其實是地下室,所謂的獨立通道其實是地下室的後門。

純地下室很難“騙”,但在很多半地下室,采光尚可但遠不及真正的壹樓,但房東會在廣告中說這確實是壹樓,甚至會告訴不了解加拿大公寓的租客,加拿大別墅的壹樓大部分都是這樣的。然後,地下室以真正的壹樓價格租了出去。

所以,最好找那些有圖的廣告,仔細看。如果不想租地下室,要看清楚房子的內外結構,想租的部分是否全部在地面以上。

4.押金沒了,再也沒回來

以溫哥華為例。壹般來說,通過正規渠道租房,租客需要給房東半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房東永遠不能再收取任何費用。

但房東往往通過非正規渠道亂談租房事宜,甚至有的房東需要三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更邪門的是,他們在解釋為什麽會扣押金的時候,只告訴了其中壹部分人,其他租客並不知情。租房子後,莫名其妙被扣了不少押金。

這時,房東壹本正經地搬出了法律法規,告訴租客為什麽要扣押金。這些都是非常合法的行為。租客這時候只能吃啞巴虧。

總之租房盡量走正規渠道,交半個月房租作為押金。如果私自租房,房東最好將押金收據和押金扣除條件以書面形式寫下來,以免出現並發癥。

5.以各種理由侵犯租客隱私。

很多房東會認為房子就是他們的家,我想什麽時候來就什麽時候來,我也經常來“查房”。這是壹個不合理的要求。既然租客交了押金,也明確規定了房屋受損情況下的賠償條款,為什麽還要頻繁來“復查”呢?

這種行為不是細心而是深思熟慮。更嚴重的說,侵犯了租客的隱私,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不便。既然租客交了錢和押金,在此期間,他們無疑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也是房屋的臨時“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