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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種程序有哪些?

養殖需要哪些證件?

1.根據《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建設養殖場需要申請動物防疫條件證明;

2、農業部令(2010第7號)《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申請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農場和養殖小區的動物防疫條件

壹、動物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選址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距離飲用水源、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市場500米以上;距離養殖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機構200米以上;動物養殖場(養殖區)之間的距離不小於500米;

(二)距離動物隔離場所和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三)距離城市居民區、文教科研區和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

二、動物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布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場地周圍建有圍欄;

(2)場地出入口設置與門同寬、長4米、深0.3米的消毒池;

(三)生產區與生活、辦公區分開,並有隔離設施;

(4)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間,各養殖樓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墊料;

(5)生產區清潔道路和汙染道路分開;

(六)生產區內養殖建築間距大於5米或有隔離設施。

雞場和養殖區的孵化場和養殖區之間應設置隔離設施,孵化場應配備熏蒸消毒設施,且流程單向,不允許交叉或回流。

三、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應具備以下設施設備:

(a)場地入口處的消毒設備;

(二)生產區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三)圍欄的地面和墻壁應當用適宜的材料制作,用於清洗和消毒;

(四)獸醫室配備疫苗冷凍(冷藏)設備、消毒、診療等防疫設備,或者獸醫機構為其提供相應服務;

(五)有與無害化處理和汙水處理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六)有相對獨立的進口動物隔離舍和患病動物隔離舍。

四、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應有與自身規模相適應的執業獸醫或鄉村獸醫。

患有與人和動物有關的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動物飼養。

五、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應按規定建立免疫、用藥、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畜禽標識等制度和養殖檔案。

六、畜禽養殖場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距離飲用水源、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和城市居民區、文教科研區以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幹線1000米以上;

(二)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市場、動物診療場所3000米以上;

(三)必要的防鼠、防鳥、防蟲設施或者措施;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疫病凈化制度;

(五)根據需要,種畜場還應設立單獨的動物、蛋和胚胎收集區。

養殖有哪些程序?

養殖需要建設用地,基層組織要報鄉鎮國土環保部門審批,然後免疫登記,這個還得聯系畜牧獸醫部門。現在國家號召規模化養殖,土地流轉,審批不是問題,應該好辦。

農村水產養殖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

有規定:

(壹)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企業或個人,無論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經鄉(鎮)人民同意後,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申請,經審核備案。

(二)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畜牧合作經濟組織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鄉(鎮)國土所應積極幫助協調選址,經縣級畜牧部門審核同意後,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涉及占用耕地的,需簽訂復耕保證書,原則上不收取保證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復耕的,應當依法另行補充耕地。

(三)其他企業或個人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由縣(市)、鄉(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幫助協調選址,並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其中,生產設施和綠色隔離帶占用耕地的,應當簽訂復耕保證書。不能恢復原址的,應當依法另行補充耕地;附屬設施用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要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應當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通過租賃、轉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實維護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辦理完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相關手續後,及時做好土地變更調查登記工作。因建設確需占用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應當按照規劃布局和養殖企業或者個人的要求重新落實新增養殖用地,依法保護養殖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經營農場有哪些程序?

要建設農場用地,妳需要向當地土地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圈地建好之後,可以引進品種,然後去畜牧局辦理檢疫證明。其他人沒有。我這裏有很多肉牛肉羊。如果需要改良品種,可以過來買。

從事水產養殖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養殖的第壹個證是動物防疫證,然後是工商營業執照,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經營農場需要辦理什麽手續

辦理養殖證的條件和程序

壹、處理條件:

1,國家對養殖水域和內陸水域實行養殖許可制度。利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養殖許可證。

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定用於養殖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的使用權;

(二)集體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有關規定確定海域和內陸水域的承包經營權;

2.對於養殖海域和內陸水域,符合養殖規劃並持有養殖證的,可簡化審核程序,換發證書。尚未取得養殖證,應盡快審核補辦。

對不符合養殖計劃但已持有養殖證的,要限期調整。無證使用海域、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漁業主管部門登記,限期拆除養殖設施。

3、使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申請材料:

水產養殖申請表;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單位證明。單位還應提交以下材料:1、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資金來源證明;2.養殖技術條件說明;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使用集體所有的海域、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供有效的海域、內陸水域承包經營合同。

三、申報流程:

1,應用。使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單位還應提交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信用證明材料和養殖技術條件說明。

2.復習。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審查申請材料,並會同有關單位人員進行現場勘驗,確認劃界,核實有關情況。

3.認可。經審查,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報有審批權的人批準,並發給養殖證。

4、集體所有或全民所有的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海域和內水,承包方按規定簽訂合同後,到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人民* * *登記,領取養殖證。

5、登記、公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已經發放的養殖證進行登記,對已經發放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繪制標誌,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育種證書簡介:

養殖證是國家在養殖水域和內陸水域實行的壹種養殖證制度。利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養殖許可證。

農場需要什麽手續?

1.設立動物飼養場,主要有動物防疫條件證明和工商營業執照。2.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辦理。可以免費咨詢當地農委(農業局、畜牧局或畜牧水產局)。壹般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場地地理位置圖和各功能區布局圖;設施和設備清單;管理制度文本、人員情況等。"3.妳可以咨詢當地工商局或鄉鎮工商所對“工商營業打人”的處理。4.基本農田不能作為農場使用,所以農場建設之初的選址要符合當地土地規劃要求。

去工商局辦理養殖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麽手續?

取得養殖經營許可證後,需要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目前大部分地區都是後處理程序,即先取得經營許可證,再取得許可證。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壹、處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復印件;租用他人房屋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舉辦者、經* *批準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將軍用房產用作住宅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如果是城鎮房屋,還應當提交登記附表——居住(經營場所)登記表和當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非市區房屋的,提交當地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通知書(沒有名稱或者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事項的,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註意:

1.申請人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主持經營者應當登記為經營者,所有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的經營者簽名欄簽字確認。提交戶口簿或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的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參與業務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並備案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港澳居民、臺灣省農民和臺灣省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

2.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3、以上未註明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第四,加工周期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取得營業執照。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

免費

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條;設立動物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需要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持動物防疫條件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動物防疫條件證明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場地(廠)地址等事項。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市場應當符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2.動物防疫條件考核辦法第三條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防疫條件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防疫條件的檢查、監督和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條件。

3.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八條動物養殖場、屠宰場、......

辦理養殖場需要什麽手續?如果知道,請詳細說明。

從事水產養殖,建立家庭農場發展水產養殖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首先是選址和土地手續。需要和國土局、農業局簽訂用地協議備案。保險起見,需要大規模通過規劃局選址意見預留開發用地,避免在後期擴建中成為“違章建築”;好消息是,國土資源部支持農民,制定了《全國土地分類》和《關於如何處理耕種土地的請示》,規定耕種土地歸入農用地,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耕種不再需要審批。

也就是說,現在的養殖場、飼養圈、綠色隔離帶都屬於農用地,不需要辦理復雜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需要註意的是,用於管理和生活、疫情防控設施、飼料儲存間、硬化路面的建築物為永久性建築物,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不要試圖在禁區內搞大規模養殖。現在所有完成的手續都要搬遷,或者去偏遠地區發展。四川、貴州、雲南、東北、內蒙古都是不錯的選擇。

除了土地手續,還必須辦理動物防疫條件證明。沒有這個證,就不能從事水產養殖。以後農場需要有國家畜牧技術職稱的人員,比如執業獸醫資格證,可以是老板,也可以是雇來的,只要有壹個就行。

環評程序很重要。需要通過環保局審批取得環境影響審批意見和排汙許可證。如果環評不通過,以後會很麻煩,可能會被取締,養殖場會被拆遷。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批下來了,就可以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了,當然還要去畜牧局登記。

這幾年國家對三農問題非常重視,很多地區還可以立項備案,項目成功有補貼。

在農村經營農場需要申請什麽手續嗎?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

其中,D規定:

(壹)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企業或個人,無論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合作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經鄉(鎮)人民同意後,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申請,經審核備案。

(二)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畜牧合作經濟組織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鄉(鎮)國土所應積極幫助協調選址,經縣級畜牧部門審核同意後,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涉及占用耕地的,需簽訂復耕保證書,原則上不收取保證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復耕的,應當依法另行補充耕地。

(三)其他企業或個人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由縣(市)、鄉(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積極幫助協調選址,並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其中,生產設施和綠色隔離帶占用耕地的,應當簽訂復耕保證書。不能恢復原址的,應當依法另行補充耕地;附屬設施用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要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應當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通過租賃、轉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實維護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辦理完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相關手續後,及時做好土地變更調查登記工作。因建設確需占用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應當按照規劃布局和養殖企業或者個人的要求重新落實新增養殖用地,依法保護養殖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