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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適用

第十四條電梯安裝完畢後,施工單位未移交給電梯產權所有人的,施工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

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電梯,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電梯使用人。

未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屬於單壹產權人的,產權人為電梯使用人;屬於多個產權人的,應當協商明確其中壹個產權人為電梯安全使用和管理責任人,其他產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配備電梯的場所出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電梯的使用人;未約定的,電梯產權所有人為電梯使用人。

第十五條電梯使用者應當按照規定到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

電梯用戶應當委托取得維護保養許可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簽訂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電梯使用人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標明的有效期內變更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應當自日常維護保養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到負責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做好下列電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壹)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註意事項、警示標誌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誌;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隨時與電梯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保持有效聯系;

(三)定期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五)發現電梯故障或者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排除故障或者異常情況,對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立即停止電梯運行;

(六)乘客滯留電梯轎廂時,應當及時組織緊急救援;

(七)協助電梯的檢驗和測試;

(八)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電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病床電梯、2.5m/s以上速度直接用於觀光遊覽的客梯、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必須由駕駛員操作的電梯,應當由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駕駛員操作。

第十八條電梯轎廂內部裝修的,裝修結束後,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通知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條電梯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資金不足或者沒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電梯產權人籌集。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壹般維護保養、檢驗檢測費用由電梯使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電梯檢驗檢測費。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電梯定期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及時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不要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第二十壹條電梯超過1年停止使用或者使用期限超過下次定期檢驗日期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在15日內對電梯進行封存,設置警示標誌,並到負責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停止使用手續。

第二十二條電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通知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並申請定期檢驗或者監督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壹)發生自然災害或者設備事故,影響電梯的額定載荷、平衡系數、噪聲、速度、加減速、平層精度等性能指標的;

(二)1年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電梯故障實名舉報3次以上,經確認故障的存在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

(3)已停用超過1年,或在下壹次定期檢驗之日後需要重新啟用。

第二十三條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電梯呼叫按鈕、指示信號、風機、照明、緊急報警裝置、安全檢驗標誌、安全註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等。,進行日常檢查,並記錄電梯的日常使用情況;

(2)妥善保管電梯鑰匙;

(三)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電梯的,應當作出停止使用電梯的決定,並立即報告電梯使用單位負責人;

(四)接到故障或事故報告後,30分鐘內到達現場並組織救援;

(五)監督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並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進行簽字確認。

第二十四條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法修復或者無改造、維護價值的電梯,電梯產權人應當及時報廢,並在報廢後15日內到負責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報廢電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條電梯使用壽命達到15年時,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繼續使用、維護保養、改造或者報廢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電梯移動前,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性能技術鑒定。

已經報廢或者鑒定不合格,經改造和維修仍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電梯,不得移動。

第二十七條乘客應當按照安全註意事項和警示標誌乘坐電梯,並遵守下列規定:

(壹)不得乘坐明顯處於異常狀態的電梯;

(2)不使用非正常手段打開電梯層門;

(三)不得拆除或者毀壞電梯部件和附屬設施;

(四)不得乘坐超過額定載荷的電梯;

(五)不得有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