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農民租賃土地的最長期限是多少?

農民租賃土地的最長期限是多少?

農村耕地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

林地承包期為三十至七十年;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

林地承包期為三十至七十年;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1.租賃農民土地使用權有哪些規定?

農民土地使用權出租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出租。《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導致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除外。

二、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農村承包和土地租賃有什麽區別?

承包和租賃是兩種不同的經營方式;土地承包是用益物權,租賃是債權。兩者雖然有壹定的相似性和兼容性,但還是有壹定的區別。

1,不同的對象

合同以生產經營任務為基礎,客體是經營成果;租賃是以轉讓資產的使用權和企業的經營權為標的,客體是資產。

2.所有權和經營權是不同的。

承包經營者有生產經營、人事勞動管理、員工獎懲等權利,但這些權利在上級控制下是刑事性的,自主權不完全。租賃經營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比較徹底。經營者不僅擁有企業機構的設置權、收入分配權、生產經營決策權、雇傭和辭退員工權等。,還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調整企業經營方向,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風險不同。

承包人未完成任務的,可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經濟或行政責任。如果承租人需要實行財產擔保,或者有相同財產的擔保人擔保,租賃風險高於承包風險。

4.利潤分成不同。

承包方的稅後利潤仍歸企業所有,不歸個人所有,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獲得的收益歸承租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