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位只賣不租不買,不允許車輛進入小區。
建停車場成本比較高,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比如排水、消防等。很多開發商為了盡快回籠資金,規定車位只賣不租。即使小區有很多空置車位,開發商也不會讓沒有買車位的業主的車輛停放,所以業主只好買車位。
2.花高價買了個車位,簽了個“假合同”
在簽訂車位購買合同時,會發現是70年的租賃合同,也就是說70年後,其車位將不再屬於業主。70年後收回產權時,之前購買的車位成本就浪費了。
3.買的時候看精裝圖,用的時候用“買家秀”。
我們在購買車位的時候,有的開發商給業主看精裝圖紙,但是真正購買後的實際情況和精裝圖紙相差很大。比如有的車庫燈光昏暗,地面粗糙,整個車庫沒有導向標識和指示牌。
4.立體停車位停車難產權界定非常模糊
有開發商把停車場的車位設計成立體車位,在誘導業主購買時說立體車位這麽好,但實際操作後很多業主會發現立體車位很難停車。因為立體車位不同於傳統車位,屬於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只有15到20年,所以產權界定會很模糊。
編輯總結:以上是關於車位分期付款陷阱的相關解釋,希望能給朋友們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