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應用程序。
2.臨時營業場所消防安全審核表原件。
3、房產證復印件或出租房屋產權證明(許可證)原件。
4.租賃合同(協議)原件。
5.特殊行業需帶以下材料:辦理特殊建築工程、燃氣、燃氣總建築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應提供公安部門的消防審核和消防驗收材料。
6.根據《關於解決生產經營場所現場認證若幹問題的意見》,當地社區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可加具意見、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