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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竣工驗收的房子可以出租嗎?

沒有竣工驗收的房子是不能出租的。

二、法律依據:

1.《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簽訂的工程保修書,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接收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4.《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