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成都市近日出臺《關於進壹步提高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具有成都市戶籍的居民,除年收入門檻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壹是主申請人為成都市戶籍;二是家庭自有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手段;三是在成都租房,辦理租賃備案。
申請單身居民,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壹是申請人年滿35周歲;二是申請人是成年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三是申請人是符合有關規定且已達到成年的優撫對象;四是申請人是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現已成年;五是申請人在成都市有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並繳納城鎮職工社保和公積金。
“家庭年收入5萬到65438+萬元的人數,遠高於5萬元以下的人數。”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劉路認為,受益於這壹政策的人數將大大增加。
值得註意的是,為增強政策普惠性,公租房和公租房租賃補貼只能二選壹。
按照面積標準,成都市戶籍居民租賃補貼面積為0戶65438+30平方米,2戶45平方米,4戶及以上70平方米。農民工按個人申請發放,補貼面積30平方米。補貼標準參照房管部門公布的申請人所在行政區域的市場平均租金水平確定。
作為全國首個開展住房租賃的試點城市,成都正在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目前已成立國有住房租賃公司,推出國有租賃住房,並出臺政策允許非本市戶籍居民子女在租賃住房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