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租房過程中會出現壹些糾紛。在外租房時,如果合同未到期,房東讓我們搬家,我們可以協議解除合同,要求房東退租並賠償相關損失。協商不成,因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有權繼續居住。如果房東強行解約,要給承租人合理的補償,退還租金。也可以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租賃合同中違約金的計算以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準,定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租賃合同終止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如果房東以將房屋出售給他人為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買賣不違反租賃,也就是說房東買賣房屋的行為與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無關。房東賣房子是可以的,但是租賃合同仍然有效。而且作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還可以享有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另壹方仍受到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