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不是辦理居住證的必備材料,沒有租房合同也可以辦理居住證,只要當事人能提供房主出具的居住證明即可。當事人在戶主的帶領下,可以到當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辦理居住證。
沒有租房合同辦理居住證的,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近期照片、房東出具的居住證明、房產證明、房東身份證明到居住地的居住證受理點辦理。在受理點初步核對後,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受理回執。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居住證有什麽用?
1,免費義務教育;
2.平等享有勞動和就業權利;
3.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4.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5、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使用情況;
6、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