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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買精裝二手房需要註意哪些合同?最重要的是妳不能忽視它?

1,二手房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是指出賣人通過法定程序將商品房和已購政策性住房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接受房屋所有權並支付價款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手房買賣合同是買賣雙方為明確雙方在買賣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協議。

2.銷售合同主體的審查?出賣人應為依法在房屋產權登記簿上登記的房屋所有人(需所有* * *所有人同意並作為* * *出賣人)。妳需要去二手房所在的房管局查詢產權登記,以此來驗證賣方作為法律主體的資格。當然,如果是因為感情或者其他原因,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調查或者在合同中約定雙方同意核實主權。

3.權利狀況調查審查(不要輕信中介機構的擔保)?審核二手房的產權證及相關證件。要特別關註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或權屬有爭議的房屋的法律風險和可能產生的後果。有些情況下,雖然沒有房產證,但是評估風險後,可以通過信托設計或者在有擔保的前提下進行交易。(1)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買受人應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調查核實產權證及其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和身份(出賣人配合)。(2)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登記機關為二手房所在地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但要加蓋人民政府印章,以人民政府名義發證。了解土地登記機關是給轄區所有房屋還是給部分房屋發放了土地使用證。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買受人應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相關事宜(設計不符時的默認條款)。(3)***有物業審核?買家要註意要交易的房產是否有業主。二手房屬於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的,應當查驗(提交)所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不得購買,否則其他權利人主張特殊目的買賣合同無效。(4)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制以夫妻共同財產制為主,約定個人財產制為輔。不動產登記簿或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雖為壹人,但應征求其配偶的書面意見或出賣人提交個人財產協議。如果賣家自稱單身,應要求其提供單身證明;賣方主張離婚的,應要求其出示離婚協議、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審查離婚法律文書所售房屋的處理情況,必要時向出具離婚法律文書的機關查詢。(5)如果所交易的房屋是繼承的,出賣人應當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確定繼承人,經過繼承公證,所有繼承人達成壹致意見後,方可簽訂買賣合同。(6)經濟適用房、集資房或動遷房等房屋交易的政策限制,按經濟適用房政策管理。具體限制包括能否自行轉讓、轉讓期限、主體資格限制等。(7)買方應檢查二手房是否有抵押。有抵押的,應當取得出賣人已通知抵押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押權人等其他權利人的書面同意轉讓。賣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買賣合同無效。(8)房屋出租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將出售事宜提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通知的合理期限壹般為3個月。如果沒有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則存在買賣合同可能被宣告無效的風險。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買受人購房後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並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4.房屋質量審查?買方應檢查或調查所購二手房的質量。二手房超過合理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買受人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起草和審查銷售合同文本?位置、周長、面積、土地使用權、性質、戶型、結構、配套設施、附屬設施、裝修等。該房屋的權屬應當在合同中載明,該權屬應當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者批準文件中的記載壹致。自擬合同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1)買賣雙方的名稱和住所;(2)二手房的位置、面積、範圍;(三)土地所有權性質、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和使用期限;(4)二手房的規劃和使用性質;(5)房屋的平面布局、結構、建築質量、裝修標準及附屬設施(裝修、配件、家具、電器是否包含在房價內);(六)二手房買賣的價格、付款方式和期限;(7)二手房交付驗收的日期和交付方式;(8)出賣人戶籍遷移(出賣人戶籍所在地為所售房屋地址的,還應明確約定出賣人戶籍遷出時間);(九)維修基金的處理;(10)物業管理費用結算責任;(11)違約責任(壹房二賣及以上的法律後果,建議委托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12)爭議解決;(13)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各地納稅標準不同,國家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也因時而變。壹般買方在交易過程中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比如辦理貸款時與貸款相關的保險費、評估費等。賣方壹般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費用。但現在屬於賣方市場,可能會約定賣方變相繳納的稅費由買方承擔,註意與總價的協調)。

6.房價存管還是監管?協議可以約定房價款由銀行委托公證處存管或監管。委托人選擇委托律師事務所監管房價的,律師應當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提示買賣雙方將房價和產權證交由律師事務所統壹管理,律師事務所在產權轉移登記完成後,通知買賣雙方同時領取證書和款項。

該過程通常如下:

(1)律師事務所與買賣雙方簽訂見證協議。

(2)律師收到的資料: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均可);申請產權登記的收據或產權證(需原件);銷售合同(原件)。

(3)將買受人的房款轉入律師事務所的托管賬戶。

(4)辦理產權過戶或/和抵押手續。

(5)通知買方和賣方接收證書和付款。

(6)三方辦理交接、領證、付款。

咨詢師:具體交易妳還沒解釋清楚,只能給個大概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