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土地上依法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
2.產權清晰;
3.裝修期間,房屋室內非承重結構需要拆除。
禁止性要求
不得拆除或者改變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不得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申請材料
處理過程
申請-受理-審查-備案
法律基礎
《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住宅房屋裝修,需要拆除、改造或者改變房屋結構、墻體、使用荷載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在裝修施工前向區、縣(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住宅裝修不得拆除或者改變建築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不得增加超過原設計標準的建築荷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