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房子要交個人所得稅嗎?目前出租房屋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x10%。月應納稅所得額按兩種情況計算,租金收入按壹個月計算:
1.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允許扣除項目費用-修繕費用-800元;
2.租金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允許扣除的項目費用-修理費]×(1-20%)。允許扣除的項目費用包括出租不動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
二。出租人需要註意哪些事項?出租人應註意以下事項:
1.房東在租房時要核實租房者的身份,主要包括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同時,他要走訪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數等。最好到相關公安機關查詢租房者的信息。
2.房子盡量不要租給短期租房者,壹般房東盡量以半年為最短期限。
3.誰來支付健康費,有線電視費等。,並與物業或業主核實。
4.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人的房子,定期看看房子的基本情況。
5.辦理合租合同時,需要業主同意合租的書面證明。
出租人有哪些權利?1.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須符合租賃合同的規定,並應向承租人出具發票和收據。
2.出租方有權根據合同收取不超過3個月的押金。
3.租賃期限已滿,未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按合同期限收回房屋。提醒:承租人拒不遷出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遷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者約定用途,擅自轉讓、轉租、調換房屋,拖欠6個月以上或者連續3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