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傳統租賃的相似之處在於,兩者都是以物為載體,出租給承租人使用,以獲得相應的對價。然而,通過比較它們的定義和交易結構,我們可以看到,融資租賃在租賃對象的選擇上與傳統租賃有了根本的變化,這是壹個租賃交易中投資決策權的重要問題,並由此衍生出它們在交易當事人、交易結構和交易目的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