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大連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審核確認後,可以直接保障公共租賃住房:
(壹)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
(二)生活困難的成年孤兒、老年人、殘疾人家庭和單親家庭;
(三)申請優撫的家庭成員中有重點優撫對象,或者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勞動模範稱號的;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