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實買方後,公房承租人先按當時出售公房的政策,與公房所有人或受托人簽訂公房買賣合同。公有住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可以出售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可以與買方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合同。
2.出售合同簽訂後30日內,公有住房買賣雙方應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轉讓申請表及有關材料辦理交易過戶審查手續。
3.辦完手續,交了費用,就可以辦理公房租賃證了,審核後等待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