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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南沙等八區,以舊換新的保障性住房比例不低於15%。

本報訊(www.thepaper.cn)9月26日,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已公開征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城市更新和舊村綜合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分配意見(征求意見稿)。

在融資地塊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方面,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等8個區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中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賃房、* * *產權房)和人才公寓建築面積分別占融資地塊住宅建築面積配置比例不低於15%和5%。

《征求意見稿》提出,統壹裝修項目中小戶型劃分。中小戶型住宅的具體類型有: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範》)、單身宿舍(建築面積小於30平方米)、小戶型住宅(建築面積為30平方米至70平方米)、中型住宅(建築面積為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劃建設節余的中小套型住房分配。也就是說,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住宅建築面積比規劃有節余的,主要配置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和建築面積小於70平方米的小戶型住宅;其中,30平方米以下集體宿舍和單身宿舍建築面積占規劃剩余住宅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主要用於政策性住房。

重建安置區用於建設集體宿舍、單間宿舍、7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住房等出租房,建築面積不低於重建安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25%。提倡多建30平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和單間宿舍。

如果《征求意見稿》通過,該條實施期限為5年。

該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本報表示,這壹政策將舊村改造與政策性住房、中小套型租賃住房建設相結合,既優化了城市更新工作,又促進了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特別是在當前的住房租賃發展過程中,如何優化土地來源成為關鍵。在原有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過程中,這次明確了舊村改造的內容,豐富了土地來源,反過來也保證了城市更新和舊村改造的推進。類似工作對國內其他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也有積極的借鑒意義,有助於城市更新與租賃住房建設的協調統壹。

以下為意見稿原文: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城市更新和舊村綜合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分配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中* * *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城市更新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字[2020]654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穗府辦[2021]6號)等規定,我市城市更新舊村綜合整治項目(以下簡稱“整治項目”)現正在進行中。

壹.壹般原則

改造項目要考慮周邊業態、常住人口、職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規範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分配規劃建設,豐富住房供應單元,增加住房供應,有利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二、統壹改造工程中小戶型的劃分

中小戶型住宅的具體類型有: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範》)、單身宿舍(建築面積小於30平方米)、小戶型住宅(建築面積為30平方米至70平方米)、中型住宅(建築面積為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

三、明確融資用地中政策性住房的分配比例

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保障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賃房、* *產權房)、人才公寓建築面積原則上分別不低於15%、5%,花都、從化、增城為3。單個項目不能滿足要求的,由各區按區或行政區統籌安排。

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車位(庫)用地,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劃撥回購。具體戶型、戶型布局、建設標準、交付時間、回購價格等應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書面約定。

改造項目融資地塊分期開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明確政策性住房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在商品房規劃建設總量的80%完成前取得政策性住房竣工聯合驗收合格證,並辦理交接手續;三期及三期以上的開發不得安排在最後壹期。政策性住房建設作為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依據《廣州市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規定》進行監管,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納入融資地塊商品房預售款監控範圍。

四、明確規劃節余資金在中小套型住房建設中的分配

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住宅建築面積較規劃有節余的,主要配置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和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住宅;其中,30平方米以下集體宿舍和單身宿舍建築面積占規劃剩余住宅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主要用於政策性住房。

五、明確重建安置區的中小套型住房分配。

按照“相對分隔、集中布局、便於管理、安全舒適”的原則,在征求村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的基礎上,分別相對集中村民自住住房和出租住房。租賃住房應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集中租賃住房建設標準的通知》(建辦標[2021]19號)建設和配套生活服務設施。

重建安置區用於建設集體宿舍、單間宿舍、7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住房等出租房,建築面積不低於重建安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25%。提倡多建30平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和單間宿舍。

六、完善區域規劃方案、詳細規劃方案、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審查。

在組織編制和審查舊村綜合改造規劃方案、詳細規劃方案和項目實施方案時,要明確融資地塊政策性住房、計劃節余住房和復興安置區中小套型租賃住房的配置比例和具體類型。

單個舊村綜合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配置比例不能滿足本意見規定的,由區人民政府根據區或行政區總體安排提出具體方案,在區規劃計劃和詳細規劃方案中予以明確,並報市城市更新領導小組會同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七、做好規劃、用地、勘察、設計、施工和驗收各環節的指標傳遞和檢查。

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批準的詳細規劃,在核發舊村綜合改造項目商品住宅地塊規劃條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審查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明確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的配置要求,作為傳導指標傳遞到下壹環節。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在編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和施工圖審查時,應嚴格遵守經批準的工程實施方案和已發布的規劃條件,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載明的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配置要求進行相應的勘察、設計和審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檢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按要求通過審查並按時提交;組織竣工聯合驗收時,在核實規劃條件和質量竣工驗收過程中,核實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的配置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的執行情況,違規的將壹票否決。

八、日常監管和統計評價閉環管理。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本意見的相關內容納入監督管理協議,按規定納入監管範圍,並按照房屋用途和戶型分類進行統計評估。

九、鼓勵對已審議的改造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優化調整。

本意見頒布實施前,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已經審議通過,鼓勵按照本意見調整完善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租賃住房配置,並由改造項目所在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決策程序,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十、本意見自+0,20265438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