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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違章被扣,如果不處理,也就是車不用了,會影響駕照嗎?

不戴頭盔對駕照沒有直接影響。如果需要出示駕照,做檔,會按照交通法處理。駕駛證會留下記錄,這個號牌的機動車除非淘汰,否則不能通過年審。

如果駕駛證違規,已經開出罰單,15天內不處理可能會吊銷駕駛證,每天加收罰款總額的3%,直至與罰款總額持平。

擴展數據

去年9月2日14: 30,趙先生騎著壹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路。當他行駛到南寧民族大道金州區路口時,被南寧交警部門查獲。趙先生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保險標誌,被交警部門處罰6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含車C1駕駛證)。

巧合的是。去年8月16日9時45分,歐先生在南寧民族大道騎行不合格摩托車,被當日執勤民警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含車C1機動車駕駛證)。

因趙先生、歐先生不服南寧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於今年9月15向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於當日受理。

因兩起交通行政處罰糾紛案件相同,由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於65438年10月22日壹並審理。在當天的庭審上,趙先生和歐先生訴稱,他們通過不同的考核系統分別取得了C1和E兩個駕駛證,但當時駕駛摩托車屬於違法行為,不存在駕駛汽車的違法行為。

交警部門吊銷了C1的駕駛證,違背了行政處罰“處罰過重”的基本原則。趙先生、歐先生認為,交警部門作為行政機關,應遵循“法無明文規定禁止”的原則,不應同時吊銷原告的C1駕駛證。

庭審中,作為被告的南寧交警支隊委托代理人表示,本案中,對原告所作處罰的事實證據清楚、確鑿,處罰有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並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同時,該法還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原告駕車上路已違反上述法律法規,依法應予處罰。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應當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部門還認為,原告對機動車駕駛證存在認知誤區,不同的駕駛證不是自己的行政許可。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並沒有規定需要核發新的駕駛證,只是在原駕駛證上增加了駕駛證代碼,駕駛證的有效期仍與原駕駛證相同。

原告駕照的有效性也是。根據“刑罰對等”原則,原告駕駛不合格摩托車上路行駛很可能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因此給予原告經濟處罰並吊銷其C1駕駛證是“刑罰對等”。交警部門認為,其對原告作出的行政處罰合法、合理、正確。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庭審中,在法庭辯論階段,原告向審判長提交了桂林中院裁定類似案件、交警部門敗訴的相關證據,以反駁南寧交警部門處罰的法律依據正當的觀點,證明南寧交警部門的處罰違反了“處罰過當”原則。

南寧交警部門認為,原告提交的證據中,以過往案件來判斷現在的事實是不當的,應當以現在的事實來判斷。

在辯論中,原告辯稱,摩托車電子牌照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同時吊銷C1駕駛證,認為兩個牌照的使用範圍不同,處罰力度應該不同。這種涉及吊銷駕駛證的行為是無效的,應當分別處罰。

被告交警部門再次駁回原告,認為原告誤解了駕駛證的概念。公安機關從來不發摩托車駕駛證、汽車駕駛證,只發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原告駕駛不合格的摩托車上路行駛,會對社會交通安全造成威脅。如果他不吊銷駕駛證,就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違法後交警部門有權吊銷他的機動車駕駛證。當天,該案沒有當庭判決。

參考:人民網?因違法騎摩托車被吊銷駕照,起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