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售後租回:本質上是融資行為,不確認收入。資產的售價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通過“遞延收益”科目核算,在租賃期內按照折舊進度(售後租回形成融資租賃)或租金支付比例(售後租回形成經營租賃)分攤,作為折舊費用(售後租回形成融資租賃)或租賃費用(售後租回形成經營租賃)的調整。請舉例說明其含義。
分析:
假設妳公司出售壹臺設備,價格為100000元,成本為70000元(為簡單起見,不考慮增值稅),決定以90000元回租,租期為5年。
銷售時輸入:
借方:銀行存款100000。
貸款:產成品(或固定資產)7萬元。
遞延收入30000
(1)如果是融資租賃,
租進來的時候,
借:融資租賃固定資產9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9萬元。
視為自有資產進行折舊,年折舊額為90000/5=18000。
分攤的遞延收益是30000/5=6000。
借:遞延收益6000。
生產成本(或制造成本或管理成本)12000
貸:累計折舊18000
借方:其他應付款18000
貸款:銀行存款18000。
如果是經營租賃,不按照租賃費折舊,假設年租金支付相等。
年租費=90000/5=18000。
借:遞延收益6000。
管理費-租賃費12000
貸款:銀行存款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