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