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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非住宅閑置存量房可轉為租賃房。

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合肥近日出臺新規,明確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用房可轉為租賃用房。

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作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之壹,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與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非住宅住房轉為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非住宅住房改造的對象和主體,細化了改造規範,制定了改造流程,落實了相關保障和配套政策。市區範圍內,已建成的用於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且2年內無征收計劃的閑置存量房,可轉為租賃住房。《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根據《通知》要求,申請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的改建主體應當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具有壹定的經營規模、較強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會信譽。非住宅重建項目應具備良好的衛生、通風和采光條件,其他設計、施工和管理要求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範和合肥市房屋租賃管理要求。在改造規模上,非住宅改造項目應以整棟樓、單元、樓層為單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改造規模原則上不低於50套(間),建築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裝修工程驗收合格後,應當統壹納入合肥市房屋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監管。

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謝介紹,在公共設施完備的老城區,住房需求很大,將非住宅閑置房源改造為租賃房源,可以提供大量的租賃房源,滿足市場需求。此外,目前商業地產市場不景氣,部分商業地產項目租金低,閑置率高。這壹措施可以有效解決部分商業地產的閑置問題,提高資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