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4月65438+4日起實施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進行增值稅應稅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原稅率為16%的,稅率調整為13%;
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主要範圍是:銷售或進口的商品中,糧食、自來水、圖書、飼料等。從13%降低到9%。
原增值稅稅率16%降為13%,主要涵蓋: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銷售或進口的商品中,糧食、自來水、圖書、飼料由13%下降到9%。
擴展數據:
2018,1年5月起,國務院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基礎電信服務、農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1%降至10%。
根據2009年4月65438+4日起實施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進行增值稅應稅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原稅率為16%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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