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顯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因為道路交通事故,本該享受生活的孩子只能與死亡為伴。悲劇發生的壹個重要原因是我們缺乏安全防衛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我舉幾個小例子:
1988和1989這兩年,太原市發生小學生上下學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受傷181人,即每天發生壹起交通事故,每20天就有兩名小學生因交通事故死亡。1998 6月18不幸的是,又發生了。8歲小學生曹和朋友壹起上學,下了電車,繞過了車。當他喊著“沖刺流星”沖到學校門口時,壹輛載著12噸石頭的大貨車把曹撞倒,壓在車輪下。這個慘痛案例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照路線行駛,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了事故。
壹個月的壹個漆黑的夜晚,壹群人在過馬路,剛好壹輛車飛馳而過,司機剎不住。行人被撞進對面車道,無法倒地,痛苦呻吟。司機慌忙逃出手機報警並叫救護車。但是禍不單行,另壹輛車在對面車道上飛馳,當場撞死了受傷的行人。
2005年5月25日下午6時許,小學生葉到仙居縣城關世紀新村3區7棟1-2室家與同伴玩耍。在遊玩過程中,葉不慎墜入深度為1.4米的電梯井。大約十五分鐘後,葉被的同伴發現並呼救。葉被救出,送往仙居縣。2005年6月10,葉經治療無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