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與出租人約定的租金超過核定支付金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人承擔;低於核定發放金額的,按實際發放金額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補貼期限。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享受租賃住房補貼,最長3年,最低1個月。
申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1,通過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補貼。;
2、正在享受優惠價格租賃的保障性租賃房、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
3、已經享受或正在享受本市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
4、已享受保障性租賃房優惠價格和租賃住房補貼累計滿3年;
5、有住房保障領域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
6.其他不允許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
法律依據:
濟南市新市民青年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標準和辦理程序規定
第二條補貼標準和期限
(1)補貼標準。全職醫生每月補貼1500元;全日制碩士每月補貼1000元;全日制本科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每月補貼700元;其他學歷和技工院校中、高級班畢業生,每月補助至500元。
申請人與出租人約定的租金超過核定支付金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人承擔;低於核定發放金額的,按實際發放金額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二)補貼期限。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享受租賃住房補貼,最長3年,最低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