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市政府發布《沈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2016-2020)》及其實施細則。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先進、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充電站120座,充電樁7200個,滿足1以上需求。
問題:如何規劃電動汽車的充電樁?
主要是停車場,公交站,小區停車位。
方案中規劃了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以單位停車場、公交站點、用戶居住的車位(庫)等專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停車場、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等公共充電設施為輔,獨立的城市快充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城際快充站為補充,從而形成完整的電動汽車。
第二個問題:充電設施是按照什麽標準配備的?
新改擴建房屋按100%建設。
各類建築新建、改建、擴建應按以下標準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居住建築標準為100%,辦公建築不低於20%,商業建築和公共停車場(庫)不低於15%,其他公共建築(如醫院、院校、文化體育設施等。).住宅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和電力部門應當支持和配合住宅區充電設施的建設。
三問:現有停車場怎麽建?
在加油站和高架增加快充功能。
建設專用充電設施,對公交、環衛、機場通勤等定點運行的電動汽車,優先在停車場建設自用充電設施;沿途可合理建設快充站,滿足快充需求。對出租、物流、租賃等非定點固定線路運營的電動汽車,要結合城市公共充電設施。
在城市公共充電設施方面,優先在商場、超市、酒店、體育場館等建築的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具備停車條件的路側停車位和城市綠地應當建設充電設施。
在單位內部使用的充電設施方面,應在內部停車場劃定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並結合電動汽車使用計劃和員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的需求建設充電設施。
利用現有加油站和高架空間增加快充功能,積極在現有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和高架空間增加充電功能,滿足電動汽車快充需求。
四問:小區如何建充電樁?
帶停車位的固定充電樁
在城市規劃的重點區域,建設獨立的公共快充站,作為現有停車場充電設施的有益補充,實現電動汽車的快速充電。
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快充站,為電動汽車的城際交通提供了條件。同時,鼓勵國省道沿線具備條件的服務單位新建或配備公共快充設施,滿足城市間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對居住區充電設施,鼓勵車輛銷售企業幫助居民落實充電條件,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應積極參與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統壹進行停車位改造。對於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應優先考慮停車位充電設施建設;對於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通過在居住區設置公共充電車位的方式,建立充電車位分時使用機制。
五問:充電設施如何管理?
鼓勵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充電設施。
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逐步實現充電服務的智能化管理。
鼓勵具備條件的充電設施向社會開放。在不影響本單位安全和停車管理、優先滿足本單位內部充電需求的前提下,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鼓勵專用、自用充電設施對外提供充電服務。
六問:使用充電樁的電費是多少?
家用電動汽車每度最高可支付0.65元。
充電設施管理企業可以向新能源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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