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經營者合法從事經營活動的必要憑證,出租人無權向工商部門申請註銷承租人的營業執照。為防止前承租人變更或註銷營業執照,影響後承租人的經營活動,損害出租人的利益,出租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協議中約定相關條款。具體來說,租賃期限屆滿不再續租的,可以要求承租人在規定時間內變更或者註銷營業執照登記;承租人逾期不辦理的,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此外,承租人搬遷到新的經營場所的,還應當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對於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的行為,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依法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予以行政處罰。
營業執照的註銷流程:
1.提交註銷申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需要向登記機關提交營業執照註銷申請;
2.債務的清算:註銷前需要進行公告,進行清算,處理債權債務關系;
3.註銷稅務登記:向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稅務登記證,繳納相關稅費;
4.其他證照的註銷:有其他相關行業證照的,還應當依法辦理註銷手續;
5.領取註銷證明:完成上述步驟後,到登記機關領取營業執照註銷證明。
綜上所述,房東無權註銷租客的營業執照,但可以在租賃協議中約定相關條款,要求租客在租賃期結束時變更或註銷營業執照登記,以保護房東的利益。同時,承租人遷入新的經營場所時,也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將面臨違約責任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0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