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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情況

合同中要寫明房東和房客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

出租房屋的具體情況,註明出租房屋的確切位置、面積、裝修情況,並簡要列出出租房屋內房東為租客準備的家具、家電、廚房設備、衛浴設備等。

2.確定出租房屋的用途

出租屋的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出租屋是否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或者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他人合租;租的房子是僅供居住,還是可以做其他用途,比如辦公等。

3.租賃期間

由於租客不希望頻繁搬家,房東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找到新的租客,雙方都需要壹個相對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壹個期限。在此期間,如無特殊情況,房東不得收回所租房屋,租客也不得放棄此租房屋,另租其他租房屋。過了期限,租客會把租的房子還給房東。如果租客想繼續租住這個出租屋,應該提前告知房東。經過協商,經房東同意,租客可以繼續承租此出租屋。如果租客想搬出,但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房東應酌情延長租期。

4.租金及支付方式

出租房屋的租金由房東和房客協商確定。租賃期內,房東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5、出租房屋修繕責任

房東是出租房屋的主人,或者是房主的委托人,所以房東有責任對出租房屋進行維修。租客在租賃前應仔細檢查所租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確保日後能正常使用。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租賃房屋或設施如有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房東。但是,因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或者賠償。

6、房屋設施保護的規定

承租人應愛護所租房屋及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裝、擴建或添加。確需對出租房屋進行變更時,需征得房東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7.轉租協議

轉租影響房東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轉租。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租客擅自轉租,房東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8.違約責任

簽訂合同時,雙方都要想到可能違反合同的情況,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處罰方式。

9.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房東和租客認為有必要變更上述合同條款,如租期、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