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十二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告知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