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病理診斷中心實驗室建設要求
1.病理診斷中心實驗室基礎知識
(壹)主要技術:免疫組化、分子生物學、特殊染色及電子顯微鏡等,
(二)主要對象:病人的臨床資料,對人體器官、組織、細胞、體液及分泌物
(三)病理診斷報告的獨立設置法人單位;
(四)不包括醫療機構內設的病理科。
二、病理診斷中心實驗室建設布局設計
(壹)病理診斷實驗室:組織病理學室、細胞病理學室、免疫組織化學室、分子病理學室等;
(二)有病案、信息、儀器耗材、實驗室質量控制等專門部門或專職人員;
(三)有條件可設置遠程病理診斷部門。
三、病理診斷實驗室建設人員布局
(壹)至少有5名中級及以上的全職執業醫師。
(二)負責人應為具有副高級以上病理學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15年以上的執業醫師。
(三)至少有10名以上(承擔病理組織學、細胞學、免疫組化及分子檢測工作)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負責病理技術工作。
(五)實驗室質量與安全管理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並經過專門的培訓。
四、病理診斷實驗室建設面積要求
(壹)功能間面積不少於總面積的75%,比如:1000平方總面積,功能科室必須得占其75%(1000*0.75=750平)。
(二)病理診斷實驗室建設面積不能少於600平方米。
(三)實驗室應當具備應急發電設備。
(四)分子病理實驗室應按照相關標準設置,並與其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防護級別相適應。
(五)設置醫療廢物暫存處。
設計合理化布局,既保障了工作人員的身體安危,也利於病理科工作日常的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