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未制定施工現場噪聲汙染防治管理制度,未將產生噪聲的設備、設施布置在遠離居民區的地方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遇到裝修擾民的問題,可以直接向物業公司投訴,要求采取噪音控制措施,減少對周圍業主的幹擾。。如果是正規小區,物業管理到位,有詳細的規定。如果造成擾民,讓物管公司去查,讓他和裝修業主溝通協調裝修時間,盡量避開休息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