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省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離島旅客在購買免稅商品時,應當主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並提供本人乘坐離島航班的詳細信息和此前已購買的免稅商品信息。
第七條離島免稅購物每人累計金額以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為限。在全額繳納進口物品進口稅的前提下,離島每人每次還可購買單價5000元以上的免稅商品1件。旅客購買免稅商品後,乘機攜帶離島為1免稅購物。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省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3年內不得享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
(壹)未按照規定攜帶免稅商品離島的;
(二)提供虛假身份證件或者飛往離島航班等信息的;
(三)違反其他規定的。
第十五條違反本暫行辦法規定,構成走私或者海關監管的,由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省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