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酒店辦理入住手續等於客人與酒店方建立合同關系,酒店按照客人網上或電話訂房的要求提供相同條件的房間,客人隨即辦理入住手續,雙方合同生效,入住後壹般不能退房:
(1)如果是無故退房的酒店可以收取適當費用,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但是如果酒店提供房間與要求不符的,或未入住符合退房條件的,可以退房並要求全額退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壹百二十壹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壹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