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標準
50張床位以下的小型旅館應當按照下列標準進行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
壹、消防安全組織體系
1,明確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掛在墻上並印發給員工學習。
二、場所消防安全要求
(1)壹般消防要求
1.依法辦理消防設計、消防備案手續並經竣工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後投入使用後,方可運營。
2.室內裝修采用不燃阻燃材料,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安全疏散設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不得設置護欄、廣告牌等影響人員疏散逃生的障礙物。
2、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符合要求。
3.現場周圍的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
4.客房內應設置醒目、耐久的“請勿在床上吸煙”標誌和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3)消防設施和設備
1,滅火器數量充足,選擇準確,擺放位置明顯,方便拿取。
2、室內消火栓水壓應滿足要求;消火栓箱醒目、通暢;軟管和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裝有緊急開啟裝置;消火栓泵啟動按鈕應能正常啟動消防泵。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施完好有效,並定期維護。
三、消防措施
1,日常消防檢查巡邏;值班人員在打掃衛生和查房時進行崗位防火檢查,並建立防火檢查和檢查記錄。
2.電線應通過管子進行保護;對電線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
3、凡有可燃材料的地方,嚴禁明火,在明顯位置設置禁火、禁煙標誌。
4.確需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暫停現場作業,並落實現場監護人,清除施工區域內的可燃物,設置滅火器材,確保動火作業安全。
四、消防宣傳和培訓
1,場所消防安全負責人要熟悉:消防安全職責;該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措施;依法應當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2.工作場所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至少每季度對員工進行壹次消防安全教育,並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員工上崗前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達到“壹知三會”(知道本場所的火災危險,會報警、滅火、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標識
1.含有“壹懂三會”的標牌、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須知等。應懸掛在明顯的地方。
2.該場所應根據自身特點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提示、警示標誌等。根據消防安全標誌和標識圖(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