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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案女員工被公司開除的原因是什麽?她會起訴阿裏嗎?

因為她損害了公司的聲譽,她說公司強迫她出差。最終警方調查證明沒有問題後,她壹早就安排了出差。她是項目對接人,任何做這項工作的人都必須出差。她還說同事逼她喝酒,但警方調查後,並無此事。她自己安排晚餐,沒有人強迫她喝酒。她還說,公司高層並不關心這件事,但是公司高層看到她已經報案了,警察也沒有查出什麽結果,只能等警察的結果再做處理。其實也沒什麽不好,只是她壹刻都等不及,跑到食堂拉橫幅鬧事,讓公眾埋沒了阿裏的企業文化。領導如何留住把公司面子放在地上的員工過年?

當然,我這裏不評判阿裏是對是錯,但這個女人在某種程度上肯定是在撒謊。如果她壹開始就等待警方的調查,就不會有今天的結局。她雖然是受害者,但未必幸福。可以說,事件的當事人無壹勝訴。他們都輸得很慘。她的故事提醒了以後職場上的每壹個人,無論男女都要避免這種事情,否則遇到居心不良者,就是壹敗塗地,官司纏身。

她可能會先起訴阿裏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但結果是女員工大概率敗訴。

阿裏女員工最近被阿裏辭退,這次辭退和大家平時聽到的辭退、裁員是不壹樣的。

壹般裁員時,公司至少會給員工N倍的補償,也就是員工在公司工作幾年後,會得到幾個月的補償。這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公司必須執行。有的公司比較人性化,會給1-3個月的補償。

但賠償是基於無過錯解雇,即員工沒有對公司造成傷害。阿裏女員工的情況就不壹樣了。阿裏采用的是“辭退”而不是“開除”。

開除意味著阿裏覺得女員工存在嚴重過錯,阿裏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如果阿裏的理由成立,那麽女員工被解雇後不僅得不到壹分賠償,就算去仲裁或訴訟也沒用。

現在的問題變成了阿裏的女員工是否傷害了阿裏的權益。

這件事要從當初的8000字短文說起。當時阿裏女員工在食堂拉橫幅,喊男領導性侵她,說阿裏包庇男領導,不處理。同時,該女員工在網上曝光了自己認為的事實。

結果整個網絡沸騰了,大家都在罵阿裏,認為阿裏高管讓男領導侵犯女員工。這件事確實對阿裏的聲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那麽阿裏真的有問題嗎?從警方後來的通報中,我們發現事情有了轉機,網友從壹邊倒,支持女員工,變成了過半質疑女員工的動機,質疑她的言論。

警方通報,大家應該都看到了。本來是因為涉嫌強奸罪被拘留,後來改成了淫穢,給予了行政處罰。說實話,如果不是事件引起的轟動,也不壹定會被認為是淫穢。

此外,事件的另壹主人公華聯男與阿裏女員工之間的情況更為復雜。女員工主動邀請華聯男到其酒店房間,但當天報警後並未提及被華聯男性侵壹事(第壹次報警與華聯男同壹天,阿裏女員工已經清醒)。幾天後,我第二次報警時,提出華聯男性侵。

以上是警方通報的內容,不做過多評論。說說阿裏做的好不好。

在對外傳達的信息中,女員工說阿裏庇護男領導,其實不是。

阿裏的hr在接到女員工投訴後將男領導停職,並沒有按照女員工的要求立即辭退男領導。這種做法沒有錯。

阿裏不能因為女員工說男領導性侵他,hr不在現場,就認定性侵真的發生了。如何判斷?鑒於女員工已經報警,如何處理必須等警方調查結果出來。這個操作流程非常合理。不然以後無論什麽時候看到不開心的人,就約他出來吃飯,假裝喝醉了。第二天妳會告訴公司妳被性侵了,要求辭退。公司做到了,就不亂了。

但是阿裏的女員工很著急,阿裏必須馬上開除男領導。結果,他們沒有和他“曝光”。重點是她說的和真實情況大相徑庭。

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女員工現在被阿裏炒了。從我們獲得的公開信息來看,阿裏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這次就算阿裏是資本家,我也選擇站在阿裏,女員工確實有問題。

當然,女員工如果認為阿裏辭退不合法,可以去仲裁或者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妳被非法解雇,公司需要支付兩倍的賠償金,也就是員工的2n賠償金。只是員工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犯錯,沒有損害公司的合法權益,否則仲裁和訴訟只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開除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阿裏官方已經給出了相應的解釋,大家可以看看。

根據目前公開媒體的報道,周提供了壹張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截圖,其中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阿裏為什麽要解雇她。

核心因素:違反公司規定

不知道大家是否認為周違反了這壹條?從我的角度來看,顯然是真的!

首先,周的言論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毫無疑問,這件事曝光後,阿裏在網上被抓,全網針對阿裏的負面言論,導致張勇公開表態。與此同時,周所在部門的多名高管被迫離職,顯然對阿裏相關部門造成了很大影響。要知道,走的人有些是剛從外地挖過來的高管,這壹刻就這麽毀了。

這相當於直接損害了阿裏的經濟和聲譽,尤其是後者。

其次,是故意捏造、散布虛構或者散布未經證實的消息的事實。周發布的很多信息與警方通報不壹致。顯然,她撒了謊。所以阿裏自然認為其傳播虛假信息。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然,如果妳撒謊,對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公司自然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次要因素:周向阿裏索要更多。

從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中可以看出,阿裏希望與周妥善處理此事,同時給予相關人道主義關懷費用,這顯然意味著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但周拒絕了。

從其他渠道發布的消息來看,這個女人已經曠工好幾個月了,阿裏還是照常發全薪,但這個人似乎壹直不願意上班,壹直想拿全薪,這顯然不符合阿裏的利益。

既然不想坐下來好好溝通,對不起,那只能按規定開除了。

妳會起訴阿裏嗎?毫無疑問會的!

為什麽?這樣的騙子,妳以為妳能按照普通人的道德觀做事嗎?正常人壹旦理虧,就會羞愧難當,不會和別人爭執,直接逃跑。

而這樣的人,哪有正常的三觀,壹定是各種流氓行為,無理取鬧。所以即使她無視這壹點,她還是會去勞動仲裁。如果仲裁失敗,她肯定會繼續起訴,並試圖引導輿論,把事情變得更糟,然後試圖從中獲利。

當然,阿裏解除勞動合同的操作是否完全符合法律,只能等待仲裁後的最終結果。目前我們這些外人不知道。

Lscssh技術官觀點:整體來說,從阿裏的角度來看,這是壹件非常正確的事情,這樣的人不會對公司有好處,反而會是壹場災難。這件事開了壹個很壞的頭。如果不處理,恐怕以後還會有更多類似的時候。另外,這也是給社會上類似的人提個醒。不要以為編造和傳播虛構的事實搞輿論就壹定能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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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除的原因是散布不實言論,違反公司規定。

她可能會起訴阿裏,但根據公安局的調查結果,周很難勝訴。輿論如此之大,阿裏公司壹定是經過仔細了解和研究才做出這個決定的。

據媒體報道,“阿裏女員工遭性侵”周被解除勞動合同。

從媒體披露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來看,辭退原因為:對外發布或散布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或散布未經證實的消息,造成不良影響。

周也回應,不能接受。工作中沒有錯誤,妳沒有權利被解雇。案件的兩個當事人,壹個被公安機關給予最高行政處罰,壹個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訴。司法機關的處理證明我反饋的問題不是‘虛構’的事實。

關鍵問題是,周在公司和社交媒體上的說法是真是假。如果將周本人的言論與公安機關的通報和檢察院的處理結果進行對比,確實存在較大的事實出入。行政處罰與刑事犯罪有顯著區別。如果內容屬實,就不是行政處罰,而是刑事責任。

我們網民真的很容易被輿論誤導。壹方面,大部分網友都是善良的,願意傾聽受害者的言論。畢竟,除了事實上的意外,想到真名,公開說出殺人真相也是需要勇氣的。另壹方面,我們對弱者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性侵案件中的女性屬於受害者和弱者。弱者講述的事實容易被接受,更容易獲得信任和支持。互聯網是壹把雙刃劍。用輿論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不如實向公眾陳述事實,就可能涉及捏造事實影響輿論,使自己處於不利地位。

阿裏女員工被公司開除的原因是什麽?她會起訴阿裏嗎?

1.阿裏的女員工之所以被開除,是因為阿裏認為該女員工傳播了虛假信息,違反了公司的員工紀律制度。

阿裏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稱,該女員工通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散發傳單、用擴音器喊話、在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布“被某高管強奸,公司不予處理”等不實信息,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公司根據阿裏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的規定,終止與該女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根據警方通報的信息,阿裏女性員工並未被強制出行或醉酒。涉嫌性侵的王某文、張某均不構成強奸罪。王某文涉嫌強制猥褻罪,被行政拘留。張被以強制猥褻罪逮捕,上訴至法院。

2.阿裏女員工大概率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阿裏女員工表示不認可公司的處理結果,大概率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如阿裏公司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所述,阿裏女員工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我個人最近看了壹個新聞。壹個懷孕七個月的女人發帖說老公不支持她,讓她出去工作。她得到了網絡上所有女性的支持,強烈聲討老公,說老公不是東西,什麽都醜。

後來有人去采訪她老公。她老公說,壹個月給她8000生活費,讓她在家專心保護胎兒。但她覺得8000生活費太少,要壹萬多,惹怒了老公,讓她去打工掙錢。她氣得在網上發帖罵老公不愛她,讓她出去打工。

很多男網友在她的帖子底部留言,要求那些罵她老公沒事的女網友出來解釋,沒有女網友敢留言支持她的言論。

阿裏這個女員工的做法和這個女的很像。為了自己的私利,她可以不顧別人的名聲,不顧別人老婆的感受,不顧阿裏的名聲。壹切都是為了錢,為了報復別人,根本沒有正義可言。

我很期待她起訴艾莉。。。。。。壹鳴驚人。

阿裏,阿裏的員工被公司開除了。原因是什麽?妳可以用腦子想想。當然他對公司有些影響力,然後當時的高管肯定有硬關系。肯定是關於找這個女員工的!因此,阿裏員工被公司開除。很難說他會不會起訴阿裏公司。但即使起訴,以他的實力也無法起訴阿裏巴巴集團。

上次阿裏壹女員工被性侵,但因為警方證據不足,不構成強奸。現在的社會可能就是這樣。誰更強,誰更厲害?但這個社會也是透明的。只要妳敢做,就有人敢拍,有人敢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