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孩子墜亡有兩點原因!
壹、酒店窗戶沒有安裝限位器——安全隱患!
正常來說酒店的消防安全,跟人身安全都要格外註意,正規賓館、酒店窗戶必須配備限位器,這家酒店卻沒有!
我看到酒店的窗戶了,是那種使勁往外推,推到哪都行的那種,而且是往外開的窗戶,不是內開,估計就是孩子去推窗戶,也沒註意,壹下推猛了,腳壹滑,上半身漏在窗外,腳在站不穩,壹下就落下去了!
酒店說是出於人道主義願意給家屬賠償,可這人道主義能賠償多少呢?三萬、兩萬是不是最多了,那可是個孩子啊,所以孩子父母不同意,走法律程序,最後如何判,聽法院的!
二、孩子父親把孩子獨自放到酒店,這是大忌!
孩子12歲,孩子媽媽說,孩子經常壹個人在家,媽媽的意思是,他壹個人在家沒有問題,自理能力很強,在家沒事兒,在妳這怎麽就發生意外了呢?所以妳們酒店有責任!
可是家裏的環境孩子了解,外面的環境孩子不了解啊,再有自理能力,他不過是個孩子,他的認知力與安全意識沒有那麽強!
所以,爸爸是有責任的,無論什麽原因,也不能把孩子獨自壹人留在酒店,回老家探望病重的老父親,跟帶著兒子好像沒什麽沖突,為啥不把孩子放在自己身邊呢?
總結:
沒有後悔藥,也沒有當初應該怎麽做,爺爺還沒走,孫子先去了,這是啥事兒啊!
看了這個故事,我發現壹個問題!
爸爸帶著孩子看望病重的爺爺,呆壹天,第二天媽媽帶走孩子,讓孩子去上學!
爸爸跟家人討論後事,帶孩子不方便!
家裏人多,只能帶孩子住酒店!
如此看來,這個爸爸跟孩子的爺爺也挺陌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