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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酒店需要哪些法律文件?

壹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二要辦理稅務登記,三要辦理衛生許可證。

開酒店需要辦理公司執照,需要提交戶籍證明、職業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到轄區工商所登記。

衛生、環保、消防也要審批。記住,要去防疫部門辦衛生許可證,然後才能辦營業執照。並且確保妳所有的員工都拿到防疫部門的健康證,這樣才能上崗。有些地方,店家要註意,政策不允許開餐館。

還有就是廚房房間不能小於8平米。小於8平米的,不批證!

我不知道妳在哪裏。這裏有壹個地方法規供參考:

第壹條根據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供消費者自娛自樂的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以下簡稱娛樂場所),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本市對娛樂場所的發展實行規模控制、合理布局的方針。

本市提倡健康、普及的文化娛樂活動,鼓勵和培育具有民族風格和時代精神的文化娛樂活動,培育和發展農村文化娛樂市場,限制不宜發展的娛樂項目,依法打擊娛樂場所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條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管理娛樂場所。

第五條下列區域不得設立娛樂場所:

(1)東、西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建國門至復興門)。

(二)中央黨政軍等主要機關200米範圍內。

(3)大學、中學、小學周邊200米範圍內。

(四)居住建築內(包括商住樓)。

(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設立娛樂場所的區域。

第六條下列場所不得設立電子娛樂場所:

(壹)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

(2)青少年宮、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

(三)群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

第七條申請設立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範圍以外的其他市級以上黨政軍等機關、縣級以上醫院200米範圍內的歌舞娛樂場所、電子娛樂場所的, 申請人應當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報紙上連續三次公告設立娛樂場所的意向,上述範圍內的機關、醫院未提出異議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30日內予以受理。

第八條設立娛樂場所,其營業面積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壹)歌舞娛樂場所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

(二)臺球廳營業面積65438±000平方米,球臺間距不小於65438±0.5米。

(三)電子遊藝廳營業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

第九條娛樂場所的設立除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二)場所內的燈光、音響必須符合文化部頒布的技術標準,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文化技能。

行政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

(三)娛樂場所的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按要求配備安全技術防範設施設備。

第十條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文化行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書面申請。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簡歷和學歷證明。

(四)組織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

(五)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六)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和音像制品的來源、數量。

(七)歌舞娛樂場所燈光音響檢測資質證書。

(八)場地位置圖和平面布置圖。

第十壹條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地建築安全證書和工地平面圖。

(二)消防檢查證明。

(三)場所大型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證明(指迪斯科舞廳、大廳內的大型特種設備)。

(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無《條例》第十條所列情形的證明。

(五)文化行政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

(6)工作場所安全制度。

第十二條下列經營單位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限制:

(1)星級酒店和餐廳。

(二)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場或寫字樓,以及集歌舞、電子娛樂、臺球等娛樂項目為壹體的綜合性娛樂服務場所。

第十三條申請設立娛樂場所,申請人必須持本辦法第十條、第十壹條規定的材料,到區、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文化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不合格的條件給予書面答復。申請人經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審查合格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經營單位中設立娛樂場所的,應當另行申請營業執照。

第十四條娛樂經營單位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日內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保安公司出具的從業人員登記表和保安人員信息。

(二)營業場所火災和公眾責任保險單復印件。

第十五條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的演出,必須符合國家營業性演出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歌舞娛樂場所必須設置在顯著位置;電子娛樂場所必須在明顯位置設置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非法假期的標誌。對未成年人年齡有異議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未成年人在法定節假日進入電子娛樂場所,必須有成年親屬陪同。

前款所稱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際兒童節、國慶節和周末。

第十七條電子娛樂場所使用的型號、模型、電路板由區、縣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審核;電子娛樂場所增加或者更換型號、模型、電路板的,自增加或者更換之日起3日內報區縣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未經審核的,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娛樂場所營業時間不得早於8時,晚於淩晨2時;特殊情況經文化行政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

第十九條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條娛樂場所的安全管理,必須遵守《條例》和下列規定:

(壹)歌舞娛樂場所的定額標準為每2平方米歌舞廳1人。

(二)保安人員數量按該場所核定的定員的壹定比例配備,定員不足100的,按保安人員配備。

不少於5。

(三)娛樂場所設置的包間、包廂,應當在門上安裝高度適當、面積不小於0.2平方米的透明窗,能夠顯示室內整體環境,不允許設置內部鎖、套間和衛生間;設置長明燈,而不是可調燈。

(四)禁止在歌舞娛樂場所以喝酒、跳舞、唱歌等形式從事有償陪侍活動。

(五)電子娛樂場所不得給予消費者金錢、彩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壹條向娛樂經營者出租場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宣傳教育承租人遵紀守法,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防火、防盜和預防治安案件工作。

(2)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予以制止,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包庇、縱容。

第二十二條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對娛樂場所的審核項目進行年度檢查。

第二十三條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或者公安機關批準,擅自設立娛樂經營單位的,或者娛樂經營單位違反《條例》規定情節嚴重,必須立即予以制止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予以取締,並可以暫扣其非法經營所使用的設備、器材,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扣留設備的期限不得超過30天。

第二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擅自延長營業時間的,由文化行政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654.38+0萬元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辦法》第二十壹條規定,放任、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由公安。

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年檢或年檢不合格仍繼續經營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娛樂經營單位違反《條例》規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自吊銷執照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辦原經營項目,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得受聘從事娛樂經營活動。

第二十八條各級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或者為違法行為人提供信息、提供保護或者包庇違法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在郊縣設立的娛樂經營場所面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具體標準由市文化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旱冰場、酒吧、茶館、餐廳等有音樂表演或者卡拉ok設備的場所和表演活動兼營娛樂項目的,參照《條例》和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壹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開業的娛樂場所,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進行整改;凡不符合《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壹律調離其他工作崗位或限期關閉。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01 1 1起施行。

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基本規章制度

(1)嚴格遵守休息時間,打卡簽到,不無故缺席,不擅自缺席,有事請假。

(2)工作需要加班時,要服從安排。

(3)上崗前檢查個人gfd,保持高昂的情緒和愉快的心情。

(4)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做。

(5)值班時不得吃零食、吸煙、招待客人或接聽私人電話。

(6)不要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費,私自收回扣,不要隨意收受禮品。

(7)不要亂動客人的物品,不要拿客人丟失和遺棄的物品。

(8)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與客人或領導同事發生爭執。

(9)愛護公物,節約能源。

(10)不要依次收費,收費標準不會隨意更改。

(11)未經同意,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所有內部管理資料及相關消息。

2.著裝和儀容

(1)服裝:按照公司規定工作。

(2)工牌:所有員工的工牌都要佩戴在左胸指定位置。

(3)鞋子:工作時間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幹凈,不赤腳穿鞋。女人穿肉色襪子,男人穿深色襪子。

(4)頭發:每天洗頭,保證無頭無發,而且要粘均勻,不要蓬頭垢面。男人不捂耳朵,女人不披披肩。

(5)面部:女員工淡妝上班,男員工隨時保證面部幹凈。

(6)不得佩戴手機、BP機及相關物品。

(7)開工前自檢gfd。

3、車身規格

(1)站姿:堅持站姿服務,挺胸、收腹、收肩,雙腳分開約15cm,站姿優雅,綿帶微笑。

(2)直視委托人,不要斜眼看客人或東張西望,也不要依賴任何東西,不要把口袋伸進去,把腰伸進去,扶著肩膀,有不良習慣。

(3)雙手自然下垂或交叉。女性以V型為主,男性雙腳分開與肩同寬。

4.禮貌和禮貌

(1)熟悉問候語言,主動問候客人,能夠根據時間、地點、場合、接待對象準確運用問候禮儀。

(2)熟悉稱呼禮儀,根據客人應用不同的稱呼方式,盡量記住客人的姓氏和職務,以便再次見面時準確稱呼。

(3)熟悉應答禮儀,回答準確,反應靈敏,根據場景適當應答。

(4)熟悉問候禮儀,根據問候和告別註意禮儀順序和形式,使用友好準確的語言適當示意。

(5)掌握操作禮儀,規範服務操作,不打擾客人,禮貌大方。

(6)客人經過時,主動打招呼,領導經過時,主動點頭。

(7)對客人始終表現出謙虛、簡單、自然的表情、微笑和真誠。

(8)尊重客人的習慣、風俗和動作,根據客人的習慣和要求提供服務。

(9)與客人交談時,保持微笑,保持平穩的語氣,站直,站得高,體態優美,註意傾聽,不打岔,註意力集中,時刻表示尊重。

5、工作職責(服務員)

(1)熟悉本區域的設施設備和項目特點,負責本區域的接待和安排,隨時為客人提供有效的服務。

(2)具備本地區娛樂項目的基本知識,熱情大方,積極主動,禮貌接待客人,引導並安排客人入座,善於運用語言技巧為客人提供最佳服務。解決客人的要求和難題。

(3)負責區域的清潔衛生,在主管領導的安排下,保持設施設備清潔、環境整潔、空氣清新。

(4)負責現場所需的日常工作事項,保證業務需要。

(5)遵守本部門的規章制度。

(6)與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員工緊密合作,完成各項工作計劃和安排。

根據公司的標準內容,指導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