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年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壹個日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
壹般納稅人按照規定稅率納稅,可以憑購貨發票抵扣稅款;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納稅,即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算納稅,連同銷售價款(不扣稅)向買方收取,然後上繳稅務機關。
增值稅稅率包括: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出口零稅率。就日常征管而言,其實只有前兩種稅率。稅率的具體規定如下:
(1)基本稅率為17%,適用於除低稅率和零稅率以外的所有貨物和應稅勞務。
(2)13%的低稅率適用於納稅人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產品;
3.書籍、報紙和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用薄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頒布後,部分貨物的稅率由17%調整為13%。主要包括:
(1)農產品;
(二)簡單的糧食加工產品;
(3)金屬礦采選制品、非金屬礦采選制品(但原油、人造原油、井鹽仍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4)農用水泵和農用柴油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