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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豐縣的歷史沿革

夏朝(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600年)有壹個古關王國,今清豐縣屬之。

西周時(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有敦丘邑,現在的清豐縣就是它的地盤。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敦秋義初屬魏國,後屬晉國。

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敦球還屬於晉國。魏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被周王室承認),漢、趙、魏分晉,敦丘屬魏。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敦丘邑於秦五年(前242年)屬秦,屬東郡。秦末,劉邦和項羽瓜分天下,敦球屬於王司馬。

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漢高祖在位之初,敦丘縣(今清豐縣西南)、盤關縣(今清豐縣城南)屬東郡(治郡在今谷城縣壹帶)。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加銀安郡(待國,在縣城北二十裏),屬冀州刺史衛郡(治鄴,今河北磁縣南)。新朝(王莽,公元9-23年)江觀改關之,光武帝改稱魏,周厚基封,國在此;把敦丘改成順丘。後東漢復舜丘為敦丘。

東漢(25年-184年),舜帝永和五年(140年),敦丘、衛國(今清豐縣南)仍屬東郡;陰安縣仍屬冀州刺史衛縣。建安十七年(212),頓丘縣改為魏縣。

三國時(220-265),魏黃二年(221),陽平郡(館陶縣,今河北省館陶縣)位於葛衛郡以東,敦丘郡屬之。魏元帝靖遠三年(202),銀安縣仍屬冀州刺史魏縣;敦丘和衛國同屬冀州陽平縣。

西晉(265-316)金武帝在位第二年(266),據分析,董軍郡位於敦丘郡(轄敦丘,今清豐西南),轄敦丘、陰安等郡。晉太康二年(281),頓丘郡,頓丘郡,銀安郡,衛國郡。

北魏(386-534)改衛國為衛國郡,太平真君三年(422)入衛國郡。太平真君六年(445),範陽縣並入敦丘縣。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頓丘縣改為季峻縣。太和十九年(445年),恢復銀安郡;二十壹年(497),頓丘郡、頓丘郡、衛國郡、銀安郡為屬州。景明年間(500-503),都外室設在敦丘縣,轉屬敦丘縣。當時是兩個敦丘縣並存。孝昌(525-527)年,溧陽縣劃歸吉芬縣,薊縣敦丘縣改為溧陽縣。永安元年(528),敦丘縣壹部分進入內黃縣。

東魏時期(534-550),田萍(534-537),溧陽縣的頓丘縣被撤銷,只保留頓丘縣。

北齊時(550-577年)因安郡撤於頓丘郡,後頓丘郡與頓丘郡壹並撤去(歸屬不詳)。

隋(581年-618年),皇六年(586年),復敦丘郡(清豐縣西南);衛國縣改為冠城縣(今清豐縣南),隸屬舞陽縣(今河北省東北部)。後來分析是敦丘縣的壹部分進入了禪院縣。

唐初(618-907),武德(618-626),敦丘縣屬河北省魏州。四年(621年)改益州。貞觀元年(627),廢州,敦丘郡亦屬魏州;十七年(643),該省冠城縣入昌樂縣(南樂縣西北,倉頡嶺以北)、黃林縣(黃集範縣以南)。大歷七年(772年),復都州、管城,管城、敦丘同屬壹州。同年,敦丘、昌樂四鄉位於清豐縣(清豐店,今清豐縣西北),屬夷國,劃歸河南道。

五代十國時期(907-960),晉末天府三年(938),升州為守州(治頓丘),州、頓丘縣移至嘉禾(治今濮陽縣南),在舊州、縣設立頓丘鎮。天府六年(941),格敦丘鎮為德清軍。開運二年(945年)三月,清軍移至陸家店(今古城集,漢朝由鄞安縣統治)。

北宋(960-1127),四年(1044),遷陸家店(德慶軍),屬夷國,祐元年(1049)。隋煬帝四年(1052),恢復冠城縣,遷至山東莘縣冠城縣。熙寧元年(1068),清豐縣屬河北東路;六年(1073),頓丘郡廢,入清豐郡,屬夷國。崇寧五年(1106),益州改凱德府,清豐縣屬之。

金(1115-1234),天河元年(宣和五年1123),開德府改稱益州,清豐縣屬益州。帝制初(1141年-1149),德清軍領清豐郡;第四年(1144)改開州,清軍轉德。清豐縣屬於開州。

袁(1271年-1368)屬中書省大明路開州。

明(1271年-1368),洪武(1368-1398)初,沿舊,七年(1374),清豐郡調都(1374)。

清(1644-1911年),沿舊。民國二年(1913),廢州府設路,清豐縣屬直隸濟南路(路署設名);民國三年(1965438+2004年6月),濟南路更名為大明路,清豐縣隸屬於此。民國17年(1928),直隸省改為河北省,濟南路廢止。清豐縣屬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仍有名稱);民國25年(1936)改為第十七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設在濮陽);民國28年(1939)改為第十行政監察區(專員公署仍設在濮陽)。

民國二十九年(194O)三月,清豐縣國民黨政府垮臺,抗日民主政府成立。4月以後,清豐縣抗日民主政府歸冀魯豫邊區第壹專署領導。5月,清豐縣分為東郡和西郡兩個行政區。6月,日偽開始成立偽縣政府——“清豐縣府”(隸屬偽冀南省領導),抗日民主政府轉變為農村遊擊區。

民國三十年(1941)三月,抗日民主政府明確劃分豐縣西南和內黃縣東南。在豐縣西北部、南樂縣西部和內黃縣東北部劃清界限。渭河縣(包括清豐縣3區、南樂縣2區、內黃縣1區)所在地,清豐縣以東仍為清豐縣。

民國三十年(1941),1年7月,冀魯豫行署與魯西行署合並,仍稱冀魯豫行署。原冀魯豫行署下設的第壹、第二、第三派出機構,依次更名為冀魯豫區第五、第六、第七行政督察處。清豐、頓丘、渭河屬於冀魯豫區第五行政督察辦公室。

民國30年(1941),8月24日,晉冀魯豫邊區政府調整了所轄4個行政區和22個委員會的劃分。調整後按第壹、第二、第三的順序命名,從650年9月開始。此後,河北、山東、河南等省改稱晉魯豫邊區第16-22行政督察署。慶豐、敦丘、渭河分屬二十特務機關(由原第五特務機關更名而來)。

民國31年(1942年)12年2月,河北、山東、河南地區第十六、十九行政督察署合並,稱為十六特署。17.專門機構的組織系統保持不變;18個專署劃歸冀南行署。清豐、頓丘、渭河劃歸冀南行署十八社。

民國33年(1944)65438+10月27日,冀魯豫邊區政府撤銷第十八專署,慶豐、頓丘、渭河劃歸第十七專署。15年6月,十七社改為八社(社址在範縣),清豐、頓丘、渭河隸屬於此。

民國三十三年(1944),五月三十日,收復縣城,摧毀偽縣政府。65438+二月,撤銷敦丘郡,其地歸原屬。清豐縣歸冀魯豫邊區第二機構領導,渭河縣歸第六機構領導。

民國34年(1945),5438+00年6月,恢復冀魯豫兩區,原冀魯豫八特署改為兩特署(機關設在範縣、鎮城),慶豐隸屬;原來的九社改為四社(社址在華縣老廟、濮陽門壹帶),渭河屬之。

民國35年(1946),4月30日,撤銷渭河縣,土地歸原地。

民國三十五年(1946),六月八日,冀魯豫行署將所屬縣抗日民主政府改為民主政府。6月165438+10月再次調整分工,成立8個專門部門(機關進駐青峰);以青浦公路為界,東至清豐縣,西至清溪辦事處。次年夏,清溪辦事處改為渭河界。分工調整後,清豐、清溪辦事處(渭河)分屬8個專門機構。

民國三十八年(1949),八月二十日,中央決定撤銷冀魯豫邊區,設立平原縣。之後清豐縣、渭河縣同屬平原省濮陽區。當年9月,撤銷渭河縣,其版圖分別並入清豐縣、內黃河、南樂縣。1952 65438+2月1、中央決定撤銷平原省,清豐縣劃歸河南省濮陽地區。

9月25日1954,濮陽區並入安陽區,清豐縣隸屬安陽區。

3月20日,1958,安陽區並入新鄉區,清豐縣隸屬新鄉區。

1961年18年2月18,新鄉、安陽被分,清豐縣屬安陽。

9月9日,1983,濮陽市成立。清豐縣已改為濮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