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住宿 - 酒店以消費小票超過30天為由拒絕開具發票怎麽辦?

酒店以消費小票超過30天為由拒絕開具發票怎麽辦?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業務關系成立,商家應當向消費者開具發票,這是商家的法定義務;同時,國稅部門也從未做出購物小票超過30天不開發票的規定。現在,大部分酒店和超市為了內部管理的方便,對開具發票的時間做出壹些限制,這已經成為壹種慣例,在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數情況下得到消費者的認可。但從法律上講,即使商家提前告知消費者有這樣的規定,但提供限期開具發票也是限制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違反了其應盡的法律義務。如果消費者向經營者索要發票被拒,可以向稅務機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