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劃分至少應該有三個層次。
1,高速公路,作為城市公路交通的大動脈,只負責車輛的持續通行。通過匝道連接低等級道路,不要直接跳進六車道。
2.主幹道通常由大型公路組成,如六車道公路。因為它們是多車道,所以它們可以分離/收集不同方向的交通,並連接到較低級別的道路。規劃時應註意在高速公路出口匝道與第壹個支路交叉口之間留有足夠的長度,以保證道路通行能力。
主幹道的主要職責仍然是車輛的通行,所以道路兩側不能進行分區,不能放置會產生大量人流和車流的建築,包括公園、學校、體育館、旅遊景觀建築等。
不產生大量客流量的市政建築和基礎服務類建築可以放置,如公安、消防、公交總站、地鐵車庫等。
3.支路,負責小區道路。諸如分區和公園之類的景觀建築可以放置在這壹層。